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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

办公室职责

 

一、协助领导处理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和指定的其它工作。重大事情及时向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领导汇报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掌握工作进行情况,提出问题和建议供协会领导参考,当好领导助手。

二、负责本会的文件草拟、打字、复印等工作以及文件、信函、通知等的收发、登记、呈报、分发、移交和催办。负责协会业务上的来电登记记录。做到文件处理慎密妥善,电话记录周祥,上传下达准确及时。

三、负责协会文件、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外来的文件签收,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相关领导并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,办好文件阅办。

四、负责本会印章和办公室印章的管理,专人掌印。对签发手续不完备、格式、文种、行文规则不符合要求的公文、介绍信等不得盖印。违反规定,严肃处理。

五、负责协会内部会务组织、会议记录等工作,做到安排合理,无差错,记录周祥。

六、负责有关来访客人的接待工作,做到热情、礼貌。

七、负责协会的物业管理、安全保卫,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、验收、保管及发放工作,做到降低支出、杜绝浪费。留意检查房屋、水电系统等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。

 

 

 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

会员部职责

   

一、负责会员会籍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二、应建筑业企业的入会申请,审查入会企业的有关资料(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法人代码、纳税登记证等)后,提交分管会长审定批准,接收成为会员。

三、应会员单位要求担任协会理事、常务理事的申请,初审后提出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表决。

四、广泛联系会员收集会员企业诉求,反映给相关部门,并将结果反馈回会员。

五、收缴会员年度会费工作,监督会费的使用。

六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

财务部职责

   

一、认真执行国家财经制度,严格财务纪律,搞好协会的资产、资金和财务管理。

二、负责协会及各分会的现金收付,财务的建立和审核各种票证。

三、负责建立、保管(包括现金支票、转账支票及各类汇票)和存档;管好、用好财务专用章。

四、负责编制季、年度财务报表,及时向会长如实汇报经费的收支情况。

五、严格执行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超过财务部职权范围的经费收支需请示会长后方可实施。

六、按照有关财税政策,搞好税费上交。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财务审计和税务检查。

七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财务部岗位责任制

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

 

一、出纳员负责现金、支票、发票的保管工作,要做到收有记录,支有签字。

二、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。对现金收、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,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。

三、现金要日清月结,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账,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,做到记录及时、准确、无误。

四、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,不得签逾期支票、空头支票。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、限额,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。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。

五、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、准确,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,不得随意办理汇款。

六、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,防止发生差错。

七、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,不得肆意超出限额。妥善保管现金、支票、发票,不得丢失。

八、杜绝白条抵库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。

九、按期与银行对账,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,随时处理未达账项。

十、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。

 

 

 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财务部岗位责任制

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

 

一、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。

二、划清费用的开支范围及业务内外收入。

三、认真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。

四、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.

五、按期缴纳各种税款。

六、债权、债务及时登记、及时查清,做好财务状况分析。

七、对会计账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,妥善保管。

八、财务档案要立册,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及保管制度。

九、记账要及时、准确。

十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制定的各项制度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主管负责人。

十一、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财务审计和税务检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川省建筑业协会

科技质量部工作职责

 

(一)组织制定四川省建筑业协会科技发展规划,了解行业相关的动态。

(二)组织或参与建筑业相关的教材编写,协助开展培训及有关工作。

(三)组织开展并参加有关的科技活动,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协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,保持与市州协会的业务联系。

(四)组织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评审、验收工作。

(五)协助开展省级工法评审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地、BIM技术的相关工作。

(六)组织开展国家级(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等)省级“荐优、评优”活动,对企业的创优提供技术咨询和工作指导。

(七)组织专家开展建筑业相关的技术创新、新技术推广应用、各类科技成果、新产品的评审与鉴定等技术业务咨询服务。

(八)负责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(九)开展有利于行业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的其他活动。